持续用力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为人民生活安康托底

陕西职信网 职称新闻

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联组讨论时强调,要在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持续用力,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为人民生活安康托底。这是继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后,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就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完善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的高度关注,为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陕西作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起步较早的省份,经过20多年的坚持和完善,形成了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责任分担机制、集中信息系统、经办管理服务和激励约束机制“七统一”的管理模式,为加快构建与全国统筹相适应的经办管理体制机制提供了陕西实践。到2021年底,全省以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覆盖人数分别达到3029.3万人、468.9万人、629.6万人,社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保证了待遇发放连续多年“不拖一天、不漏一人、不欠一分”,在保障参保群众基本生活、稳企稳岗、促进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围绕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制度落地落细、扩大覆盖面、保障基金安全等方面持续用力。

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在制度规范落实上持续用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持续用力,增强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把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全世界社会保障体系规模最大的国家,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已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阶段,既需要中央加强顶层设计,更需要基层落地见效,将政策文件上的白纸黑字,变成老百姓手中的真金白银,发挥好社会保障在推进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

就陕西而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3月中旬接入全国统筹信息平台,迈出落实全国统筹的重要一步,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一起进入提级规范的关键期,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仍处于调整优化的完善期,失业、工伤保险正处在对标国家要求推动实施省级统筹的攻坚期。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加紧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进一步规范全省养老保险政策,全面清理国家养老保险待遇清单外项目,加快融入全国统筹信息平台,实现政策衔接稳、系统对接快、服务连接畅。在巩固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稳步扩大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二支柱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推动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发展。充分发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多重保障功能,将更多适龄人群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着力推动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逐步实现失业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经办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五统一”和工伤保险管理体制、待遇标准、费率政策、经办规程、征管体制、基金管理“六统一”。

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在扩围提标上持续用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实现制度安排更加公平,覆盖范围更加广泛,为人民生活安康托底。

近年来,陕西省城镇新增就业人口中4成左右为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转移就业规模每年大致保持在700万人以上,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主,且选择最低标准缴费,整体参保质量不高。“七普”数据显示,我省常住人口3952.9万人,剔除15周岁以下及在校学生、参军、留学等不具备参保条件人员,适龄应参保人数3118.39万人,与应保尽保的要求相比,每年动态新增约90万名适龄人口需要参保,同时有近1成左右的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失业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面相比差距较大。工伤保险与我省现有市场主体规模相比,覆盖比例还比较低。我们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格依照《社会保险法》中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等规定,督促用人单位履行诚信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着力提高餐饮住宿等行业及小微企业参保率,推动法定人员应保尽保。积极探索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加快推动农民工、快递员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个体工商户等群体参加失业、工伤保险。健全完善社保待遇随经济发展同步调整机制,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之上,强化政策宣传,合理引导预期。围绕实现共同富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鼓励支持有条件地区开展集体补助试点工作,“十四五”期间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从月人均146元提高到180元,让更多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在维护基金安全上持续用力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和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社保基金是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先决条件,事关社会保障制度的平稳运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疫情防控减负稳岗政策实施,以及人口老龄化、人均预期寿命延长、受教育年限增加、就业方式多样化等趋势,给社保基金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必须坚持系统思维,强化风险意识,从“收”和“支”两端发力,加强基金全流程全周期监管,确保基金平稳安全。

我们将在基金收缴上精准施策,在做好扩面征缴的同时,着力解决参保单位和个人中断缴费问题,集中破解国企改革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人员等城市困难群体无力续缴社保费的现实困境,保持改革政策的连续性和延续性。在基金支出上严格管控,加强特殊工种等提前退休审批管理,及时纠正社会保险政策福利化倾向。不断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下功夫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扩大社保卡应用率,充分发挥大数据分析应用在基金监管方面的优势,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加强社保基金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风险防控体系,完善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约谈、通报和举报奖励等制度,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常态化开展社保基金排查整治,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形成人防、技防、群防、联防联动施策、同向发力的基金安全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稳步扩大投资规模,创新委托投资模式,全面做好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衔接工作,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努力让三秦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文/张光进 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