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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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工作的通知

陕政农工办函〔2021〕2号


各市(区)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当前,我省部分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加之元旦春节将至,农民工面临返乡回乡和返岗复工高峰,为确保农民工安心祥和过好“双节”,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就地过节。各地可基于疫情风险研判,采取发短信、慰问信、慰问品等关心关爱措施,分类、分地区鼓励农民工留在就业地安心过节,同时要做好节日期间“三留守”人员关爱帮扶工作,切实解决就业地过节农民工后顾之忧。

二、引导就近就地就业。各地要积极宣传有关就近就地就业支持政策,做好就业创业服务,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参与当地经济组织活动,投身乡村振兴事业。

三、加强劳动保护。各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和行业特点,及时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做好农民工劳动保护工作。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劳动保护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

四、保障合法权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用人单位要与农民工协商错峰放假、弹性休假,减少不必要的流动聚集。对因疫情防控导致农民工停止工作的,用人单位可参照国家和我省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农民工积极协商确定薪酬待遇。“双节”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用人单位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农民工,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与农民工解除劳动合同。

五、用足用好稳岗政策。鼓励企业灵活安排在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相关政策。优化经办服务,按规定快速便捷落实失业保险金、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各项失业保险待遇。2022年2月份,在省内各市就业未返乡的市外农民工参加线上培训时间不少于24课时的,按每人300元给予线上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列支。

六、多渠道稳定就业。鼓励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优先招用农民工就业。引导用人单位加大岗位发布、远程招聘、直播带岗、在线面试等线上招聘服务供给,多渠道稳定农民工就业。

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扎实抓好工作落实,坚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农民工各项服务保障,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省农民工办报告。

陕西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